工作地点:
北京市,河北省-雄安新区
职位类型:
辅导员岗位
工作职责:
1.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;
2.党团和班级建设;
3.学风建设;
4.学生日常事务管理;
5.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;
6.网络思想政治教育;
7.校园危机事件应对;
8.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;
9.理论和实践研究;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详细内容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3号)中的相关要求。
任职资格:
1.女,2026届应届毕业生,能够入住学生公寓,履行驻楼辅导员工作职责;
2.政治立场坚定,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、政治素养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;
3.组织纪律性强,工作认真细致,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强,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团队合作意识和文字写作能力;
4.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:
A.具有一年及以上高校全职工作、参军入伍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经历。
B.具有两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,且在兼职期间获得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个人奖励/荣誉。
C.具有一年及以上担任省、市、校或院级重要学生组织、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主席团成员经历,且获得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个人奖励/荣誉。
5.政治面貌: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如政治面貌为中共预备党员,须于入职前完成转正;
6.其他说明:系统报名时,必须上传符合“2.具备较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”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(见附件2)、“4.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”应聘条件的《党员身份和主要学生工作经历证明》(见附件3)及支撑材料,否则视为无效简历。